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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加拿大稅務局(CRA)在最後一刻取消2024年度代持信託申報規則

【浩富財富傳承部門】

引言:

CRA表示,此舉是在提交截止日期前一天發布的,「意識到代持信託(又稱裸信託, bare trust)的新申報要求對加拿大人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影響」。繼2024年3月做出減免之後,遲交將不會受到處罰,除非有嚴重不當行為。

新的信託申報規則於2023年制定,適用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後的課稅年度。CRA要求更多的受益人提交T3年度申報表,包括附表15(信託的受益所有權資訊)表格,其中許多人是首次做申報。

除了代持信託底下的受託人充當受益人的代理人,新規定還適用於許多持有加拿大應稅財產的國外信託、也適用於以加拿大居民作為受益人或持有由加拿大居民轉讓或借出的財產。納稅年度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的信託必須在2024年4月2日之前提交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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