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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討7億股票 99歲失智富豪勝訴

引文:

「青果大王」陳查某長子、味王名譽董事長頴川建忠高齡九十九歲、失智多年,他也是大洋僑果公司創辦人、民視大股東,身價高達千億;頴川建忠為討回借名登記的子公司股票,向老臣、味王董事長陳清福提告返還股票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頴川建忠勝訴,陳清福應返回十一家公司共四四七萬餘股,價值約七億元。可上訴。

頴川建忠因失智,2017年2月5日被法院裁定為受輔助宣告人,目前由郭怡青律師、林素雯會計師、紀佩如心理師共同擔任輔助人。

頴川建忠主張,他創立大洋僑果公司,陳清福在身邊輔佐事業多年,為分散股權而將十一家子公司股分借名登記在陳清福名下。

如今他年事已高,陳清福未經他許可改選公司董監事,為避免股票被侵占,要求次子頴川欽和詢問陳清福和其他借名登記股票的員工返還股票,僅陳不理會,其他人都同意返還,提告要求陳返還。

陳清福抗辯,頴川建忠記憶混亂,曾將兒子認成他人,可見認知能力日益退化,難以判斷頴川建忠是否有意要求他返還股票,且公司董監事是依法改選。他指頴川建忠失智後,兒子介入公司經營,一再要求頴川建忠簽署多份文件;他沒有拒絕返回股票,而是借名契約尚未終止。

台北地院認為,陳清福2016年、2017年三度出席主管會議,頴川建忠都表明股票為借名登記,要求返還、變更股權登記,其餘借名登記者也均已返還。

頴川建忠在被裁定為受輔助宣告人之前,已經表明欲拿回借名登記股票,確實表明終止股票借名登記,判陳清福敗訴。


浩富解析:

本案法院判決失智富豪穎川建忠奪回股權的關鍵,在於法院採信穎川先生於失智前的會議紀錄中表示,請求老臣陳清福將借名登記之股權返還,且有其他股權的登記名義人返還股份,因此判決被告陳清福也要返還股份。雖然老翁已經失智,並且經法院裁定輔助宣告,所以本案中由輔助人協助受輔助宣告之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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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 2022/04/07|林孟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