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在台灣有台美雙重國籍的人來說會有影響。因為美國政府希望徵收這些海外居民的稅,所以發布了FATCA。無論身在何處,美國徵收稅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全球收入。國稅局針對「海外營利所得」徵稅。所以2011年起,公司或個人(包含稅法居民在內)符合下列情況者,須申報。簡單地說,從2012年起要申報2011年的「特定外國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