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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衛生紙搶購亂源抓到了!三人都業者 違社違法僅罰3萬

引文:

繼「口罩之亂」後,又有民眾在網路謠傳衛生紙與口罩原料相同,導致不少民眾擔心之後連衛生紙都買不到,民間甚至新起一波衛生紙搶購潮,「衛生紙之亂」再度讓民眾恐慌。刑事局針對此事調查,逮捕了三名女子,刑事局表示,他們都有一定的商品販售,其中一名就是傳銷公司的衛生用品承銷商,涉嫌在臉書跟通訊軟體,張貼假訊息,讓民眾蜂擁購買。刑事局偵三隊大隊長蕭瑞豪表示,全案詢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偵辦,拘留3日或罰鍰3萬。並依據所涉情節,以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刑法第251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移送檢方偵辦。


浩富解析: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真假消息也隨之在網路上瘋傳,若散播有關疫情或個人病情等不實訊息或轉貼不實訊息都有可能觸法。

本案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優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處以刑罰。

若有因假消息或散佈謠言而遭行政處罰或觸犯刑事犯罪等相關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連結:【聯合報 20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