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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管理費都白繳了!專家點名這些公設「廢到太超過」

引文:

隨著生活型態的改變,上班族下了班之後,往往會享受社區裡的公設來放鬆身心,而為了吸引更多買氣,建商更是主打公設多樣性來促進消費者買單,但其實設施的使用習慣因人而異,不是每個人都用得到。專家認為,現行很多公設並沒有普遍性被使用,時間久了空在那裡不僅像廢墟,還要額外花錢維護。因此,提醒民眾,花錢要花在刀口上,公設越多越豐富,不僅房價高,日後的管理費也會相當驚人。景文物業管理董事長郭紀子表示,傳統的公設通常是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經常性使用的必要設施,如警衛室、郵件處理室、垃圾處理空間等,住戶使用頻繁,滿意度非常高。尤其是近年來宅配量快速成長,郵件處理室顯得越來越重要。若是此類公設不足,必然會影響到居住品質。

專家表示,公設越多不僅房價高,日後的管理費也會相當驚人。郭紀子指出,對於休憩或娛樂型的公共設施,如:運動類的健身房、游泳池、三溫暖、韻律教室、棋牌室、麻將室、桌球室、撞球室、運動吧等;注重書香氣氛的圖書館、閱覽室、安親教室等;娛樂類的KTV包廂、視聽室等;交誼類的茶道房、交誼廳、酒吧、媽媽廚房等;郭紀子認為,甚至一些豪宅規劃出保齡球道、高爾夫推桿果嶺、宴會廳等高機能公設。近年來發展得「太超過」了一些,公設使用率的高低不同,並造成住戶居住負擔加重,在經費不足的情況下,有的出現荒廢現象。

郭紀子說,從普遍情形來看,健身房因運動風氣興起、腳踏車停放空間因休閒需求、交誼廳因注重隱私代替住家室內客廳、安親教室因避免互相干擾、視聽室因影音效果優於居家,而普遍受到大眾歡迎,且這些公設維護費用較低。郭紀子直言,其他如游泳池、三溫暖、韻律教室、棋牌室、麻將室、桌球室、撞球室、運動吧、圖書館、閱覽室、KTV包廂、茶道房、酒吧、媽媽廚房、保齡球道、推桿果嶺、宴會廳等等公設,使用率較低,都是「很廢」的噱頭!


浩富解析:

現代公寓大廈林立,公寓大樓住戶甚多,為管理之便,多半設立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代全體住戶管理公寓大樓,因此住戶需繳納管理費,以維持公寓大樓的管理,享受良好居住品質。

公共設施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屬於第3條所稱之共用部分,而根據同條例第10條,共用部分的維護管理及修繕由管委會負責,費用則應由公共基金支付或全體住戶依專有部分面積比例分擔之,也就是俗稱的管理費。因此,若大樓有很多不必要的公共設施,住戶所繳交的管理費即有可能被浪費。

而預售屋買賣實務上常見廣告中標榜的公設與交屋時實際情形不符,這種情況消費者又可以如何主張權利呢?

如果與建商的買賣契約中有約定將廣告做為契約的一部分,而且當初就是看上這些公設才會想買該房屋,這種情形,如果建商交屋時公設與廣告標榜不符的話,已構成重大瑕疵,消費者可以依照買賣的瑕疵擔保責任,選擇減少價金或是直接解除買賣契約。另外,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也規定建商應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如果違反的話,除建商可能受罰外,消費者亦可據以請求損害賠償甚至是懲罰性賠償金。

若有與預售屋或公寓大樓相關的法律問題,或公寓大樓需法律協助,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出處:【好房網News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