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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小資族下單零股當心!看錯單位「下成張數」恐違約交割 唯一解套是這

引文:

隨著電子下單普遍,漸取代打電話給營業員下單,但小心下錯單,造成違約交割將後患無窮!市場傳出想買零股卻不小心進入一般股票買賣交易介面,還好因授權額度不足被交易系統擋下。

若買賣股票的數量少於1000股,從1股到999股,都稱為零股。以今日台積電股票開盤價為485元,相當於一張股票、1000股為48.5萬,1股只要485元。

如果一次想買台積電50股,進入零股交易介面只要2萬4250元,這對小資族來講,這2萬多元不難拿出,但如果不小心進入一般股票買賣介面,錯把50股當50張出,交易金額馬上爆增至2425萬元,這金額非一般人付得起。

根據統計,透過電子下單比例超過7成,尤其更多人是透過手機下單,一般說來,券商的手機APP零股下單與一般股票買賣是不同介面,券商交易員也指出,每個人被授權股票交易限額不同,一般來說,很多小資族財力有限下會買零股,在一般股票交易面授權金額多落在數百萬元,超過此交易金額,交易就會被攔下。

交易員說,如果買錯唯一解套是當沖掉,不過有很多人可能尚未申請此權限。

買股票成交的兩天後才扣款(T+2日),最晚需要在交易日後第二天早上10點前把錢匯入銀行戶頭,一旦來不及匯款導致帳戶扣款不成功,即造成「違約交割」,統計近半個月買加賣違約交割金額在數百萬至千萬不等水準。

違約交割後果影響深遠,除了投資帳戶凍結、違約罰金,影響信用紀錄,影響未來跟銀行往來貸款,甚至還有可能有民事、刑事責任。


浩富解析:

本則新聞涉及證券交易法上違約交割問題。

按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違反上開規定,依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上開刑事責任刑責相當重,要件上面還是要以達到相當比例、影響交易秩序才構成,但對於年輕投資族群,因為資金有限購買零股,若不慎帳戶資金不足導致違約交割,可能因此受到重罰,應多加留意。

若有涉及證券交易法、投資相關法規範之法律諮詢及長法服務須求,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出處:【華視新聞 2022/09/05|吳珍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