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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影音〉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初稿,將設專責法院!

引文:

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推動設立商業法院,司法院今天宣布,已完成「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初稿,全文共81條,將設立專責法院、引進專家證人,處理重大民事商業事件。...


浩富解析:

依據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近五年來一、二審商業案件的審理天數,最長的是國際貿易類,長達986天,其次依序為海商法784天、證交法745天、公司法471天,與一般民事案件約357天相比,甚為冗長。

過去知名的SOGO經營權爭奪案、太電淘空案均耗費大量司法人力且纏訟多年未有結果,此對司法界及個案當事人來說均屬程序不經濟。因此,在近期司法改革聲浪中,乃大致以新台幣一億元之紛爭為界劃定七大類事件可進入商業法院審理,目前之立法進度更已完成全文81條之初稿,在提供法院審理專業度、縮短案件審理流程、引進專家協助等各方面提出完善之修法,值得密切關注。

有任何公司、證交、商務訴訟等相關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連結:【中央通訊社 2019/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