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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叔姪對簿公堂 國農牛乳爆商標糾紛

引文:

「我們只是想把品牌顧好,不想讓國農牛乳這個品牌被做爛、做死。」7月上旬,國農牛乳創辦人劉慶明的兒女劉浚筌、劉諭縈,與他們的表哥薛順德,一同接受本刊專訪,希望上一代流傳下來的老品牌能好好延續下去。


各說各話 產品鬧雙胞

銷售近40年的國農牛乳,是許多民眾兒時記憶的好味道。未料,近期市面上,卻出現二家不同工廠製造、包裝相似的商品,一款在瓶身上標明「天守製造」,另一款上頭也寫著國農,但包裝上寫著出品公司卻是萬喜,讓消費者傻傻分不清。

其實,國農牛乳是間家族企業,過去國農的商標權登記在「金玉時」這家公司,金玉時授權商標給「天守」、天守生產後再委由「萬喜」銷售,三間公司的負責人及經營層,彼此是親戚關係,「金玉時由叔叔劉慶福、劉慶煌主導,負責人是姑姑的女兒陳惠萍;萬喜董事長陳銀嬌為公司老臣;天守董事長薛順德則是我表哥。」劉浚筌邊說邊畫出關係表,「我們家光第一代就12個人,真的有點複雜!」

但三方的合作關係卻在去年發生變化,「我叔叔(金玉時公司)去年將國農商標授權給萬喜,但萬喜委由其他代工廠製造,產品口感變化,顧客跑來找天守抱怨。」劉浚筌邊說邊拿出客訴單,顯得很無奈。

為此,以劉浚筌、薛順德為首的家族二代成員,今年6月中偕同律師一起召開記者會,強調天守是合法取得商標授權,希望消費者認清標誌;但事隔不到一週,擁有國農商標的金玉時公司出面反擊,委任律師李榮唐說:「目前公司經多數股東決議之後,已經不再授權天守,我們現在唯一合法授權的是萬喜公司。」

兩派各說各話,為證明自己所言非假,劉浚筌拿出資料佐證:「去年七月我還是金玉時董事長,當時簽署了商標授權契約,天守可以繼續使用國農牛乳商標,年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沒想到,家族後來發生糾紛,我被換下金玉時董座後,新團隊把商標授權給萬喜,市場才會出現雙胞產品。」


爭議難解 合約訴訟中

他一邊說明事件始末,一邊感嘆家醜不該外揚。「這些都是家裡的事,國農一開始由我父親和叔叔們一起創立,早期大家感情融洽,自從6年前我爸爸過世,關係就有了變化,當時我回到家族企業工作,但在老一輩的想法中,晚輩都不能有意見。」

隨著兩代的隔閡越來越深,「去年9月金玉時董監改選,董事長換上叔叔的人馬後,竟把國農商標授權給萬喜,同年11月,還打算將國農商標無償移轉給自己的兒女。」劉浚筌的妹妹劉諭縈忍不住氣憤地說。

對於天守的指控,金玉時委任律師李榮唐反駁:「天守製造的產品曾因品管問題被通路商下架,擔心國農品牌受到傷害,所以目前公司已不願再授權給天守,有關前董事長劉浚筌跟天守去年簽署的合約,那個我們不承認,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目前在地方法院審理當中。」

李榮唐拿出授權書強調,「去年10月24日,金玉時就已經把國農商標授權給萬喜,授權期間至2022年12月31日,是我們唯一合法授權的公司。」

對於國農商標鬧雙胞案,一位律師詳細看過資料後分析:「細看國農在智慧財產局的商標授權資料,目前天守確實是合法的商標使用人,年限到2029年,但是授權種類為『非專屬授權』,也就是說,金玉時可以繼續使用商標,也可以將商標再授權第三人使用。目前針對金玉時與天守去年簽訂的合約是否存在,雙方正在訴訟當中,相關爭議恐怕短期無法得到解答。」


老輩創立 前身畜牧場

這一次爆發商標爭議的國農,是近40年的老品牌,不少五、六年級生一定都聽過「千拜萬拜,不如整箱ㄟ國農拿來拜」這句廣告詞,全盛時期,國農牛乳1個月光是易開罐包裝產品,就能賣到3、40萬箱,迄今在早餐店通路,仍是市占最大的品牌,每年營收破億元。

其實國農前身是畜牧場,1984年創立之初,先以養羊販售羊乳,後來創辦人劉慶明與弟弟劉慶福、劉慶煌一同成立高鳳食品,推出「國農」品牌開始販賣牛乳,「早期因為家族其他二代對這個行業比較沒興趣,只有我表哥薛順德跟著我父親工作,從牛乳製造、管理設備等基層做起。」劉浚筌回憶。

1998年,高鳳食品因投資失利面臨倒閉負債,同年家族成員重整旗鼓,成立理智實業,讓國農品牌延續下去。2005年,公司又因經營不善決定清算,「當時二舅(劉慶明)就跟我說:『不然你來接,我們配合經營。』所以後來我便跟老婆娘家借錢,把理智的設備買下來,並成立天守經營到現在。」想起當時籌錢的情況,薛順德歷歷在目。

2011年在家族協調下,劉家親友集資成立金玉時,將國農商標權從薛順德手中移轉回金玉時,並授權天守繼續使用商標,未料,多年的合作關係卻因家族內鬥爆出爭議。

談到這裡,劉浚筌語重心長地說:「大家都是一家人,沒想到會變成今天這樣的局面。但現在市場上出現讓消費者感受不佳的產品,我們也不想愧對於父親,讓他一生創立的品牌沒了。」


浩富解析:

本案涉及商標授權的問題,可能因商標授權當時,有關商標授權的範圍、對象、期間等條件不夠明確,導致現正使用商標的天守公司及萬喜公司使用「國農」商標發生爭議,甚至影響公司的商譽;又商標授權使用意涉及整個產品或服務的行銷、銷售與佈局等,不只是商標所有權人將商標權利授予他人使用而已,因此在簽署相關的授權合約時也要將後續的行銷、銷售與佈局一併考量。

如有商標註冊、使用、授權等相關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出處:【鏡周刊 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