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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居家檢疫違規罰20萬耍賴不繳 被查出金門有塊近千萬元土地今查封

引文:

在大陸經營美語補習班的洪姓民眾去年8月入境,居家檢疫期間搭乘計程車外出,被裁罰20萬元,移送強制執行;洪辦理分期付款,繳納3期即未再繳納,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查出洪在金門縣有公告現值近千萬元的土地,今天跨海查封。

台北分署說,分署啟動今年第4波執行防疫案件罰鍰專案,除辦理限制義務人出境2件外,今天也核發多件收取存款執行命令,同步派人到欠款義務人住處訪查、勸繳。

台北分署說,在符合限制出境法定要件前提下,分署先於日前針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的2位義務人辦理限制出境,另就不遵守外出佩戴口罩、不遵守居家檢疫規定的20位義務人核發收取命令。

據統計,台北分署至今陸續受理違反防疫規定案件167件,執行清償終結86件,全部清償金額為563萬元,部分未執行終結案,將持續調查相關財產並執行。


浩富解析:

當民眾被行政機關裁處罰鍰而未繳納,民眾財產即有可能被行政機關強制執行。

若民眾未於裁處罰鍰的行政處所定之期限內繳納罰鍰,行政機關即可能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或其分署)在調查義務人的財產後,可能將義務人的動產或不動產查封拍賣,或禁止義務人收取債權,甚至可以對義務人限制住居、拘提、管收、禁止義務人從事特定奢侈行為,以促使義務人自動履行。

若有行政執行相關的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 2021/09/16|王聖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