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ec7b8e9f24e7d595b52c6377229f0c

【台灣稅務】信託有道,何懼遺贈稅調高

遺贈稅法修正草案本會期即將送立法院審議,財政部草案確定採10%,15%及20%三級制累進稅率,遺產稅1200萬元免稅額及贈與稅220萬元免稅額則維持現狀不予調整。


坊間常有人建議將不動產以分割方式,分年贈與給下一代。或以每年贈與現金方式,最後再由子女以買賣方式向長輩購買不動產。此種節稅策略固然善用每人每年220萬元之免稅額度。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故倘個人資產龐大,且遺贈稅調高在即,則此一利用每年220萬元之免稅額度贈與恐緩不濟急。故有不少高資產人士,基於遺贈稅即將調高考量,開始提前規劃財產配置,選擇將不動產或股票交付信託。以他益信託方式,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在信託合約成立時即先繳納贈與稅,屆時就不用再多繳一筆遺產稅,可將遺贈稅調高之衝擊降至最低。


這種將財產信託與自己成立之私人信託公司,成立家族辦公室,由家族保留整體運用決定權的作法,在國外蔚為風潮。尤其是歷史悠久的家族企業更偏好以這種方式,可避免日後兄弟鬩牆,也確保家族資產傳承不變。


遺贈稅調高在即,個人若想以信託方式規畫財產傳承,宜儘早開始作業,本公司配有專業團隊,可針對個別情況量身打造專屬契約,申報相關稅負,並進行相關登記事項,將繁瑣之信託事務化繁為簡,一站式完成所有信託事務。

台灣稅務| 其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