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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華裔美籍女商人隱瞞中國資產 面臨近20萬罰款

引文:

你有美國以外的銀行帳號嗎?有向美國國稅局申報嗎?你可能知道美國全球徵稅,但別不當一回事,因為國稅局會罰你錢,如果你不及時付清罰款,還會加上利息。

5月15日,朴虹(英文名Heidi Hong Piao,又名Heidi Park)被美國南區聯邦檢察官起訴,因為她在2014年隱瞞了在中國的金融帳戶,違反了《銀行保密法》。美國稅務局(IRS)要求她支付近20萬美元的罰款,但她一直沒有繳付。檢察官要求法院判決她支付罰款和利息,以及訴訟費用。

現年59歲、已歸化為美國公民的朴虹曾是「全球可持續發展基金會」(Global Sustainability Foundation)的財務總監,她是數年前南區檢察官起訴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約翰‧阿什受賄案當中第一個認罪的被告,2016年她承認通過行賄聯大主席,試圖影響聯合國的決議。此前她被控串謀賄賂、行賄、洗錢和故意不申報海外資產等5項罪名。

根據《銀行保密法》(BSA),美國人在外國的銀行、證券或其它金融帳戶內的金額如果超過1萬美元,都必須向財政部財務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報告。這樣做是為了防止人利用海外帳戶逃稅或參與其它非法活動。如果故意不報,可能會面臨高達10萬美元或帳戶金額的50%(二者選較高值)的罰款。

根據訴狀,朴虹於2014年在中國的五家銀行持有或支配6個金融帳戶,包括滙豐銀行(2個帳戶)、上海商業銀行、招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和中國花旗銀行,這些帳戶的金額超過1萬美元,但未向FinCEN報告。由於她未按要求提交通常稱為「肥爸(FBAR)」的海外資產申報,美國國稅局(IRS)已對她處以19萬7,064美元的罰款。

2014年她在上述中國帳戶的最高總餘額為39.4萬美元。政府聲稱朴虹是故意不遵守規定,因此要對她處以最高限度的民事罰款。

2016年,朴虹在南區聯邦法庭對她在聯大主席阿什受賄案中的角色認罪,並同意支付「肥爸(FBAR)」罰款。然而,她至今未能履行這一承諾,因此美國政府日前提起訴訟,以追收其近20萬美元的罰款,以及自罰款之日起不斷累積的利息。


浩富解析:

重點摘要:

  • 根據《銀行保密法》(BSA),美國人在外國的銀行、證券或其它金融帳戶內的金額如果超過1萬美元,都必須向財政部財務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報告。
  • 如果故意不報,可能會面臨高達10萬美元或帳戶金額的50%(二者選較高值)的罰款。

海外金融帳戶的申報,是美國稅務居民一直需要留意的問題。有些稅務居民因為評估海外金融資產不容易被查核或用隱匿方式來規避,然而金融資訊交換的情況下,許多金融帳戶都逐漸透明化,非常容易取得資訊,且美國針對此漏報相關的罰則非常重,提醒美國稅務居民不要以身試法。若有稅務方面的問題,請諮詢相關專業團隊,以避免增加稅務成本。浩富集團具有多年專業美國稅務經驗的執業會計師,可協助您符合各項稅務規範。


原新聞出處:【大紀元 2023/05/25|蔡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