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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狂存現金 小心被查稅、查洗錢 (一)

現金收入太多,也是煩惱?華裔稅務專業人士指出,不少因工作獲得大量現金收入的華裔,在申報所得稅時未誠實申報現金收入。然而隨著大數據時代來臨,不再只是國稅局可能前來查核逃漏稅,有時上門的還是涉及刑事調查的聯邦政府有關單位,建議除了誠實申報現金收入外,存進銀行帳戶的現金也不要刻意化整為零,每次只存進少於1萬元,趨避「進出1萬元現金以上」須向財政部申報的規定,因為這樣做反而更易惹上麻煩。

有會計師指出,不少有現金收入的華人,為避免聯邦和加州政府加起來至少40%的所得稅,未誠實申報現金收入。他們手上雖有現金,但美國其實不流行現金交易,因為多年前政府為了防止不法洗錢行為,規定銀行及商號針對客戶進出的1萬元以上現金,須向財政部申報,造成在美拿著超過1萬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去買珠寶、黃金或汽車等貴重物品時,商號一般拒收,以免申報麻煩。

一些華人於是將現金以每次少於1萬元存進銀行個人帳戶,會計師說,如果經常這麼做,將構成「結構性交易」(structure transaction),銀行工作人員會向內部的反洗錢工作人員匯報,並向有關單位舉報,可能會被刑事調查。


浩富解讀:

面對反逃漏稅與反洗錢的風波,建議有任何現金收入的納稅義務人誠實申報,如此,若是未來有購置房產或是投資的需求時,才有正當的資金來源可以使用。另外,切勿分拆大筆的現金分批存入帳戶,因為可能會因不法洗錢的嫌疑而面臨刑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