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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 海外存錢報稅遺漏會受罰

2017 年度的報稅季還剩1 個多月。對於在海外擁有金融資產的美國納稅人來說,在報稅截止日之前,他們需要把自己在外國開設的金融賬戶報告給國稅局和聯邦財政部,否則有可能受到懲罰。

據媒體報導, 除了其它必須面對的正常報稅要求之外,在外國擁有金融賬戶的個人必須向聯邦稅務部門提交額外報告。

今年,擁有國外金融賬戶的美國納稅人需在4 月17 日之前向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提交其外國銀行和財務賬戶(FBAR)報告。那些未能按時提交報告的人可以申請延後至10 月15 日之前提交。

這些人在收到所得稅申報表時,還必須向國稅局提交額外報告。對提交外國賬戶報告的要求已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問題。

上週,特別檢察官穆勒向川普競選團隊的成員馬納福和蓋茨提出了一系列指控,其中就包括「未提交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

關於FBAR 報告,納稅人需要了解以下這些內容:

  1. 如果在美國境外至少有一個金融賬戶,並且所有外國金融賬戶在當年任何時間有總額超過1 萬美元的存款,就必須提交FBAR。
  2. 如果沒有提交這個報告,將面臨罰款。
  3. 可能因為違反相關規定而被罰款1 萬美元。那些故意藐視這一要求的人可能被處以10 萬美元的罰款或賬戶餘額50% 的罰款。他們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4. 如果需要提交FBAR,除了其它稅表,還需要填寫8938表。
  5. FBAR 要求申報的海外金融資產包括基金、證券、股票、存款、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單、境外信託或機構持有的資產等。申報人需要提供所申報的海外金融資產的賬戶信息和金額。

浩富解讀:

在美國一個人平均每年至少1萬元美元維持衣食住行,一家三口3萬美元才能平衡在美國衣食住行的消費。國稅局會看你收入能否維持生活,一些新移民在美國沒有收入,但是在海外有收入和賬戶,這也可以解釋。 為追繳海外漏稅現象,美國從2011年開始正式執行 「肥爸條款」。除了「 肥爸條款」,納稅人還必須遵從申報「肥咖條款」。詳情可諮詢美國註冊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