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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美加稅法案 波及台灣三類對象

引文:

美國眾議院民主黨委員會在15日通過加稅議案,若審查順利,未來有望實施。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包括年收入超過500萬美元的台商企業、在美工作的高所得台籍人員、持有綠卡或雙重國籍且在美落地生根的台灣人等三種情況首當其衝。

為籌措美國總統拜登的社會支出方案3.5兆美元財源,民主黨擬將最高個人所得稅率從37%提高到39.6%,公司所得稅最高稅率則從21%提高到26.5%。

針對個人稅方面,初步方案是將個人邊際稅率將從現行的37%提高至39.6%。而應稅收入超過40萬美元的美國人,其資本利得稅率將從20%提高到25%。另對於高收入者(所得超過500萬美元)個人、信託及遺產的非被動所得將課徵淨投資收益稅、高收入附加費3%。同時,美國也將現行1,170萬美元的遺贈終生免稅額度調降至500萬美元。

在公司稅部分,初步方案為企業所得稅率從原本單一稅率制(21%)更改為三級累進稅率制,年收入低於40萬美元者適用18%稅率、年收入在40萬美元~500萬美元者為21%、年收入超過500萬美元者為26.5%。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指出,若依照目前議案內容,未來年收入超過500萬美元的台商企業適用稅率將從現行的21%提高到26.5%。

另依照個人稅初步方案,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在美工作的高收入台籍人士未來的資本利得稅將增加,而且個人適用稅率也會提高。

至於擁有美國身分的台籍人士,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舉例,像是擁有雙重國籍、持有綠卡者,如果在美國置產,因應本次方案美國遺贈免稅額縮水,未來必須繳更多遺贈稅負。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建議,在美的台籍白領或台商多持有綠卡,如果研擬在當地落地生根,傳承財產給下一代,可盡快啟動財產規劃,像是提前贈與搭配信託方式,惟須注意台美雙邊稅局可能都會認定贈與行為而課徵台美雙重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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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工商時報 2021/09/17|林昱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