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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保險金信託案例解析1

引文:

日前,網上一條消息引起美國華人社會的強烈反應,熱議甚至延燒到中國。故事發生在加州灣區,妻子D女士病逝,丈夫Y先生九天後火速再婚,迎娶新妻J某進門;此後Y某又與同住在家中的前岳父母發生糾紛。兩老希望獲得更多的經濟補償,與前女婿發生了衝突;Y某報警驅逐,並要求兩老回國。此事被D女士的友人爆料到中文網上,引起華人的口誅筆伐。

許多華人產生疑問:Y某再婚是否違法?前女婿是否有責任贍養前岳父母?Y某能否將兩老趕出美國?有紐約律師表示,Y某再婚並不違法,只是與華人傳統道德習俗不符;Y某沒有責任贍養前岳父母,但若已故妻子有遺囑,Y某有責任執行遺囑;Y某可以將前岳父母趕出家門,但無權要求他們回國。

Y先生48歲,在Google工作,和太太D戀愛、出國,結婚20多年,有一兒一女。D女士在Facebook工作,於2021年5月因癌症去世,他6月就和小12歲的女性結婚,然後新太太赴美。他連墓地都捨不得買,將太太骨灰埋在前院。同時,Y先生企圖獨吞太太在Facebook至少200萬美元的身故賠償、450萬美元的房子,還報警讓員警把之前來照顧太太的岳父岳母驅逐出境。老人買不起回國機票,在網上募集捐款。這件事讓不少已婚女性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資產管理。

一位在美國加州的華人媽媽說,現在加州的華人媽媽們都在找律師做遺囑和信託,她家委託的律師說,一晚上收到了三十多個諮詢,「不出事,都不知道自己枕邊是人是鬼,萬一出事,給娃和爹媽留條後路吧,」這位媽媽感慨地說。


浩富解析:

我們今天就來談談:遺產繼承,為什麼光有遺囑還不行,還需要保險、信託?

因為,即便是有效的遺囑(有些人的遺囑是不規範的、無效的),在繼承時,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先做繼承權的公證,但凡有一位繼承人不同意遺囑的分配,就會因遺囑的有效性、真實性走訴訟流程。

一旦進入訴訟,遺產會被凍結,誰也拿不到錢。不管原告、被告,誰輸誰贏,都得先拿錢來請律師打官司。官司可長可短,長的話,一審、二審,幾年都得不到結果。像灣區這個例子,D女士的父母即使打官司,也沒錢可以請律師。

遺囑繼承的話,還有一個弊端就是,不管有沒有糾紛,都得清點遺產。那麼,所有繼承人都會知道遺產的多少。後果往往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本來可能還沒爭議,結果遺產一公開,親人間的矛盾反而多了。

如果打官司的話,判決書原則上是要公開的。和遺囑相比,保險、信託的定向傳承有很好的私密性。保險一出險,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核實身份,理賠款打到受益人帳戶。信託也是如此,旁人無知情權。

僅有遺囑不行,但僅有保險行嗎?也不行。保險能解決部分問題,如果D的保險指定受益人,例如指定父母、孩子作為受益人。那麼身故後,受益人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核實身份後,將理賠款直接打到受益人帳戶。父母那邊沒問題,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一大筆錢在孩子帳戶,將面臨兩大問題:

  • 這筆錢的使用權還是監護人(孩子爸爸)的;
  • 孩子有一大筆錢未必是好事,可能揮霍一空,可能胡亂投資一下子虧空。

而信託能解決分配的問題,可以在信託合同裡約定,這筆錢給誰、怎麼給,保證這筆遺產一定給到孩子。例如在孩子成年之前,每年給的金額能支付生活和教育的費用,不要多給;也可以安排孩子讀大學時如何給,買房時、結婚時如何給。如果擔心父母炒股失利,也可以安排每年給,萬一父母生病時再額外給一筆錢…等等。

財產傳承的三個工具:遺囑、保險、信託各有其用處,善用這些工具來處理財產,可以有效照顧到親人,並避免親人爭產。如果您有家族傳承、財稅規劃、資產贈與等相關等問題,請洽浩富財富傳承家族辦公室有限公司專業會計師。


原新聞出處:【世界新聞網 2022/04/24|韓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