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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友問罵誰王八蛋 柯P回:你和那些反年改團體

受到反年改團體阻饒,2017世大運日前舉辦開幕式時,一度出現各國代表團無法進場的窘境。不滿反年改團體的抗議行為,台北市長柯文哲昨痛罵陳抗團體「王八蛋」,強調即日起,台北市政府對陳抗事件,將嚴格執法、絕不寬貸。

柯文哲的「王八蛋」論,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稱讚「說出台灣人的心聲」,不過也有人質疑早就知道反年改團體要來抗議,維安沒做好,柯文哲豈非更王八蛋。

有網友今就在柯文哲臉書上表示「你才是王八蛋吧」,質疑身為台北市長,信誓旦旦,再三拍胸脯保證世大運不會出問題,結果呢?誰是王八蛋?我們台北市民還沒找你算帳呢。還要柯文哲表態「請你告訴全台北市民,誰是王八蛋?」。

不料柯文哲卻是在底下回文「你和那些反年改團體」。柯文哲的「回覆」,氣得網友再回「你憑什麼罵人家王八蛋」。


浩富解讀:

因為網路發達,現今人們多用利用網路通訊軟體與他人互動溝通,故在網路上罵人而涉及法律紛爭之新聞時有所聞。

在網路上人們常以虛擬代號、暱稱或帳號之方式作為身份,在網路社群進行活動。而對於虛擬帳號為公然侮辱之行為是否會構成犯罪?實務上多認為若該虛擬身分可視為實體世界之人格延伸時,因已連結至實體世界之個人,即仍有刑法名譽權保護之餘地。換言之,倘綜合一切資訊觀察,已足以特定或可得特定該虛擬身分實際上為何人,即可認為有刑法名譽權保障之適用。故上開案例中,雖然被罵王八蛋之網友並非使用真實姓名,但可以延伸至其現實人格,且足以特定該對象時,自有構成公然侮辱之可能。

針對某一群體或團體為公然侮辱,是否可能構成犯罪?群體人數眾多,加入成員亦非可得特定,辱罵之文字究係指涉何人,於網路上難以特定,依據刑法第309條,必須是對於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才可能成立犯罪。故若可以透過行為人之言詞而可特定對象,即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於網路上公開發表言論,遣詞用字應當謹慎,若對於公開發表意見有相關法律問題,歡迎洽詢浩富專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