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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服飾店淪洗錢中繼站 男揪女友漂白贓款

引文:

服裝行竟是詐騙集團洗錢處!新北市永和區溪洲市場旁的服飾店,長期向中國批發服飾,但背地裡卻是幫詐騙集團洗錢,再從中再賺取回扣,不法所得高達2400餘萬。永和警分局日前接獲線報,上月前往服飾店搜索,拘提女老闆及3名員工,並查獲現金134萬元新台幣,全案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罪嫌送辦。


浩富解析:

所謂「洗錢」,就是企圖將犯罪所得以各種手段掩飾、隱匿而使其金流「看起來」像是合法的行為。《洗錢防制法》第2條即規定了洗錢行為的三種行為態樣:「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近年因國際洗錢及資恐事件頻傳,我國對於洗錢防制規範的密度也越來越提升,如有任何洗錢防制等相關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連結:【蘋果日報 2019/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