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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稅務漫談:肥咖條款恐後繼無力 (二)

以中國為例,中國稅務總局已從今年1月1日起展開對新開帳戶的盡職調查;對既有帳戶,優先調查金額超過600萬人民幣(約88萬美元)的個人帳戶、被動收入(如利息、股息)占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企業帳戶。低資產現存帳戶持有人以自我聲明為主,並佐以其居住地址退定居民身分;企業現存帳戶達25萬美元以上者將被審查,就反洗錢規定,判定其稅務居民身分,必要時也會要求自我聲明和盡職調查。對於2017年新設立的個人和企業帳戶,不分資產價值,不分金額大小,都必須提供自我證明。金融機構如不履行調查義務,將會影響其納稅信用等級。

截至目前,共有90個國家和轄區納入CRS, 53國將率先在今年9月進行稅務資訊交換,這其中包括眾多投資者熟悉的 「避稅港」: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盧森堡、愛爾蘭。中國(包括港澳)、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亞等37國將在明年9月跟進。美國依然不在參與國之列,美國財政部的理由是美國已有健全的反避稅制度和信息交換制度,「肥咖」與 CRS的重疊會造成金融機構的混亂。


浩富解讀:

近年來除了中國版的肥咖條款上路之外,中國亦擔任BEPS多邊公約起草工作組第一副主席國,積極參與研究制定工作。還在當地時間的2017年6月8日,與德國、法國、英國、俄羅斯、日本、印度等在內的67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代表於法國巴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總部簽署了BEPS多邊公約,成為《公約》首批簽署方;該公約是首份全球協調跨境投資所得稅收政策的多邊法律文件,旨在將國際稅改BEPS項目的成果應用於全球3000多個稅收協定中。以上資訊都表現出不可避免的反避稅國際潮流,連中國也不例外。

反避稅國際潮流衍生出的還有自動金融資訊交換機制(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同樣是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制定類似「全球總歸戶」的概念:簽訂該協議的國家必須「主動」將同為「協議成員國」人民在當地開立金融帳戶的資料匯回該人民的母國。換而言之,CRS就像是美國肥咖條款(FATCA)的全球版。

就如同每個納稅義務人的財務狀況與需求不盡相同,即便是相同產業的公司報稅的方式也有差異,若有申報或是諮詢的需求,建議還是和專業的美國會計師接洽商談,尋求更正確、更量身打造的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