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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稅務漫談:肥咖條款恐後繼無力 (三)

「肥咖」與CRS不同。規避「肥咖」申報的策略在CRS下將難以奏效:

一、本質:「肥咖」是美國國內立法,CRS是國際組織搭建平台,參與國執行。

二、交換模式:「肥咖」是美國vs.金融機構,雙邊協議; CRS則是國家vs.國家,多邊互惠協議。

三、對象:「肥咖」主要影響的是持有境外帳戶的美國人、美國跨國公司及締約國的金融機構; CRS影響的是100多個簽約國的非稅務居民,從「抽查」變為「普查」, CRS的影響範圍更大。

四、申報門檻:「肥咖」(8938表)只針對帳戶餘額超過5萬美元(或年中值達到7.5萬美元)的個人帳戶及不同限制的公司帳戶;CRS沒有可豁免於審查的個人帳戶持有人金額門檻。

五、金融分類範疇不同:為了防止個人通過在非CRS參與國設立投資機構而非法避稅,CRS特別增設消極非金融機構,如果消極非金融機構A持有另一家金融機構B,B不僅需要識別A,還需要「穿透」A識別出其實際控制人。

批評者認為,「肥咖」讓富有的美國人無所遁形,美國卻成為了富有外國人眼中可以藏匿財富、逃避母國稅收的「避風港」。現在,每個國家都在努力成為新國際秩序的參與者和受益者,而美國卻堅守「一對一」合作,美國究竟要走向何方?


浩富解讀:

全球反避稅熱潮,大多數的國家選擇配合CRS與各國合作,只有美國因為已經有肥咖條款而暫時拒絕與各國為伍。那台灣呢?

財政部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草案,預訂2019年實施CRS,並在2020年與其它國家或地區進行稅務用途資訊與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財政部預計將與簽有租稅協定的國家優先簽訂資訊交換,包含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等32國。未來金融機構、政府將不受金融與稅務法律相關保密規定限制,具有合法的權力可蒐集和提供個人資訊予外國政府。在CRS正式實施後,金融機構將分兩階段完成審查程序:2019年底前審查新帳戶以及年底帳戶餘額超過100萬元美元者;2020年底前審查年底帳戶餘額未逾100萬美元者。

未來,金融機構將於每年的5月底向國稅局申報帳戶相關資訊,包含:姓名、地址、稅務管轄地、稅籍編號、出生日期及出生地、帳號、帳戶餘額/價值、帳戶收入等。稅務資訊交換將會成為國際間新的合作模式,全球目前已經有101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實施CRS。納稅人們想藉由海外帳戶避稅恐怕不再可行。

每個納稅義務人的財務狀況與需求不盡相同,報稅的方式也有差異,若有申報或是諮詢的需求,建議還是和專業的美國會計師接洽商談,尋求更正確、更量身打造的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