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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退休收入應申報 (一)

不少華人來美後抱著「不拿白不拿」的心態,濫領醫療補助、糧食券、低收入退稅等優惠,美其名曰「入鄉隨俗」。但如今,川普政府的新政刀鋒將直指這些積弊,違規申領福利者將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這份擬議中的行政令要求剔除領取社會救濟的移民申請人,加強審查移民申請是否存在福利欺詐行為;持有綠卡的移民一旦被查出仰賴救濟度日,將考慮予以遣返;來美的新移民必須在財務上自給自足,至少五年內不得享受福利。

公民、永久居民在申請家屬依親移民時,都須填寫經濟擔保I-864表,表明會盡義務照顧申請者來美後的生活,不會使之成為公眾負擔(Public Charge)。由前總統柯林頓簽署的「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和解法」也曾明文規定,新移民5年之內不得申領聯邦政府提供的社會福利。但多年來,各級政府缺乏有力監管,華人社區濫用福利現象普遍,有人即便腰纏萬貫,也要分一杯羹。


浩富解讀:

有鑒於美國政府最近加強打擊逃漏稅的力度,不少華人以前覺得理所當然的報稅模式恐怕得改改了。很多家庭移民美國的模式都很類似:媽媽帶著小孩到美國長期居住唸書,而爸爸暫不申請美國身份繼續留在國內工作,如此一來,媽媽從稅報上看來在美國就算是低收入戶,從而可以領取各式各樣的補助金。但相同的報稅模式在未來恐怕會引起國稅局的注意,建議納稅人莫要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每個納稅義務人的財務狀況與需求不盡相同,報稅的方式也有差異,若有申報或是諮詢的需求,建議還是和專業的美國會計師接洽商談,尋求更正確、更量身打造的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