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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不只比特幣,幣與幣交易也要課稅

比特幣投資者原本計畫透過幣與幣之間的交易,以規避為他們的利潤納稅。IRS新的規定已經出爐,以確保美國納稅人不能使用這種方法來避稅。

加密貨幣間的交易不屬於同類財產交換

直到今天,稅務律師或會計師本可以試圖聲稱交易另一個加密貨幣的比特幣不是一個應稅事件,但IRS現在正在迅速採取行動來堵塞這個漏洞。最新的稅法已澄清,這使得這是一個無效的避稅策略。

過去IRS將比特幣歸類為財產,依據美國稅法Section 1031的規定,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易可視為同類財產交換(Like Kind Exchange)。但目前新的稅法將「同類」交換定義為僅涉及房地產交易,這意味著如果您曾經有比特幣與tether(USDT)之間的交易行為,那麼這是一個應稅事件。

有些人認為,出於投資的原因,我正在拿我的比特幣,將它換成另一個財產,聽起像是例如在1031交易所進行的一次物品交換,看起似乎與稅務無關,但事實上,依據新的稅法,那是要申報的。

根據目前的稅收框架,美國人需要自己報告他們的比特幣交易利潤,並根據他們的稅負來計算他們的稅負。持有少於一年內出售是為短期投資,稅率在10%至39.6%之間。持有一年以上可視為長期投資,稅率20%。

未來IRS甚至可能有能力解碼,並瞭解過去完整的交易紀錄,若是你曾經在加密貨幣交易賺了大筆錢並且沒有申報,那將面臨利息和相關的罰款。


浩富解讀:

美國的稅務繁雜並且與時俱進時常更新,為了因應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興起,在稅法上立即做出相對應的調整,建議美國納稅義務人不要心存僥倖,盡可能諮詢稅務專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本公司備有美國稅務專業團隊,可洽專業會計師諮詢美稅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