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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沒注意「送達10日內」規定 老翁贈與稅遲申報遭罰百萬元


浩富解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此新聞分享案件於贈與時未依規定之時限申報,又於查獲後未依法定期限內進行辦理相關程序,因此被處罰。若此老先生能於贈與前就進行贈與規劃,將可避免被罰款,且可考量整體資產情形,透過合法的方式,如分年贈與…等達到合法節稅。故建議民眾應於贈與行為「前」,向專業的會計師進行諮詢,規劃合法的節稅方式,以達最佳的財富傳承。

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隨時掌握各項政策與稅務的更動,為客戶謀求最大的優勢與經營效率,詳洽本公司專業會計師。


原新聞連結:【經濟日報 2019/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