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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加拿大:上訴法院規定稅務局(CRA),不能強迫進行口試面談

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在《National Revenue v Cameco Corp.》的案件中裁示;加拿大稅務局(CRA)在稅務審計期間,無權強迫與公司財稅相關人等,進行口試面談。

加拿大稅務局(CRA),已要求增加此類的面談,特別針對轉讓定價的審計案件;其認為,在《所得稅法》第231.7節中,對納稅人的賬簿與財務記錄做「調查、審計或核實」之一般權力的定義是廣泛的,其中應包含有權可強迫與公司財稅相關人等,進行口試面談。但法院卻駁回加拿大稅務局(CRA)對《所得稅法》內,所提及「調查、審計或核實」之一般權力的解釋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