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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提領現金存入子女帳戶的贈與行為,應申報贈與稅

引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人將現金贈與子女,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者,即應申報贈與稅,以免受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父母常誤以為採現金方式提領,再轉存子女銀行帳戶,不會被核課贈與稅;殊不知現金存提仍會留下紀錄,近來該局查獲轄區內納稅義務人將存放銀行之存款,藉由現金提領轉存子女銀行帳戶,未依法申報贈與稅,致遭補稅並裁處罰鍰。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109年間將出售土地款6,700萬元存入銀行帳戶後,陸續提領現金共計5,000萬元,提領當日旋以現金存入長子乙君銀行帳戶及轉存次子丙君定期存款,甲君雖主張該款項係借給子女投資及購屋使用,惟未能提示足資證明借貸事實之具體事證,經該局核認甲君行為係屬贈與,核定補徵甲君贈與稅592萬元,並因甲君未如期申報贈與稅另裁處1倍罰鍰592萬元。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以現金存入子女帳戶係屬贈與行為,倘金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即應申報贈與稅,勿心存僥倖,以免遭補稅處罰。


浩富解析

這在實務上蠻常發生,民眾誤以為不用申報贈與稅而遭到國稅局罰鍰;亦有許多民眾覺得提存現金,國稅局無法知道來源,但是只要是資金異常的增加或減少,都會容易受到國稅局的查核並需提示相關資料佐證。提醒大家,不論是動產或不動產,在移轉前向會計師進行諮詢,了解贈與及其他相關稅賦,並事前規劃,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稅賦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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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