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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在美遲繳稅款 有條件免罰

台灣人在美投資,或有美國海外所得,須盡納稅義務,要注意美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今年元月起重新開始催收對2020與2021年度積欠稅款,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若滿足兩條件,包括已完成2020或2021年度所得稅申報,以及所得稅稅款不到10萬美元,納稅義務人將自動獲得對於遲繳罰款的豁免。

美國過去數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曾一度暫停對2020與2021年度積欠稅款的催收,以降低納稅義務人的現金流壓力與稅務負擔,但隨著疫情緩解,IRS從今年元月起重新開始催收2020與2021年度的積欠稅款及相應的罰款與利息。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依據美國稅法第6651條規定,不論IRS是否主動催收,積欠稅款在被繳清前,會以每個月0.5%的利率持續計算遲繳罰款,並每月增收0.5%,直到累積利率達25%為止。因此,在IRS重啟催收後,可預期部分納稅人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累積相當龐大的遲繳罰款。

不過,IRS表示,若滿足兩條件,可免除2020與2021年度所得稅的部分遲繳罰款。第一,必須已完成2020或2021年度所得稅申報。第二,截止於去年12月7日,納稅義務人2020或2021年度的所得稅稅款已被IRS確認為小於10萬美元。若滿足以上條件,納稅義務人將自動獲得對於遲繳罰款的豁免,不需通過任何的申請流程。若納稅義務人已繳納罰款,IRS則會將豁免部分以退稅的方式退回或是作為未來年度所得稅的抵免額。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提醒,此次豁免僅針對「一般遲繳稅款的罰款計算」,本稅與之前累積的罰款與利息將不予免除。


浩富解析:

由於美國在過去數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IRS曾於2022年2月9日公布,暫停對2020與2021年度積欠稅款的催收,以降低納稅義務人的現金流壓力與稅務負擔。但隨著疫情緩解,IRS將於2024年1月1日起,重新開始催收2020與2021年度的積欠稅款及相應的罰款與利息。

為考量租稅公平與合理性,IRS表示,滿足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可免除部分2020與2021年度所得稅遲繳罰款的計算。免除罰款的豁免期間從2022年2月5日開始計算,終止於2024年3月31日。若納稅義務人於2022年2月5日後收到罰款通知書,則豁免期間改為收到罰款通知書開始,同樣終止於2024年3月31日。

可取得豁免的納稅義務人需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已完成2020或2021年度所得稅申報

(2)截止於2023年12月7日,納稅義務人2020或2021年度的所得稅稅款已被IRS確認為小於美金100,000元

若滿足以上條件,納稅義務人將自動獲得對於遲繳罰款的豁免,不需通過任何的申請流程。若納稅義務人已繳納罰款,IRS則會將豁免部分以退稅的方式退回或是作為未來年度所得稅的抵免額。IRS預計在2023年底到2024年1月期間寄送豁免或退稅金額通知書予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公司。若對於豁免的適用或金額有任何疑問,納稅義務人則可在2024年3月31日後向IRS提出。

此次豁免僅針對「一般遲繳稅款的罰款計算」,本稅與之前累積的罰款與利息將不予免除。此外,因未及時申報而產生的罰款,以及因故意避稅而衍生的罰款並未在此次豁免的範圍內,IRS仍會持續計算並要求納稅義務人繳納。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豁免僅針對已完成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因此,納稅義務人應謹慎檢視自身申報義務並在發現有缺失時,盡早完成補申報,以免在未來IRS再次釋出善意時,錯過豁免,喪失原可獲得的稅務利益。

美國稅務遵循義務相對複雜,若不諳相關法令規定,建議找專業會計師進行諮詢及協助。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隨時掌握各項政策與稅務的更動,為客戶謀求最大的優勢與經營效率,詳洽本公司專業會計師。


新聞連結:【2024/1/10 經濟日報 | 苗珮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