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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金管會預告強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確認客戶身分審查程序之規定

為強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確認客戶身分審查程序,並因應我國於107年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相互評鑑之準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 參考新加坡、香港等鄰近金融中心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建議,擬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內公告。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OBU客戶必須是境外自然人或法人,為強化OBU客戶身分確認,新增三項規定:


首先,強化客戶身分審查,對境外法人客戶文件,必須是註冊地政府認證文件,並由當地海外分行確認身分,不能接受「代辦公司」自行簽發證明,不符合條件必須補件。


其次,新增「第三方」協助OBU辦理確認客戶身分審查,透過「第三方」(如國銀在海外分行或子行)協助確認身分,較能驗證海外客戶身分真實性。


第三,規定OBU辦理新開戶時不得有勸誘或協助客戶情況。


浩富觀點: 台商可能將因此選擇關閉OBU帳戶,台商應從境外公司與大陸企業交易的方向,審慎規劃運用境外公司進行跨境交易的安排,並稅務法律專家討論可能因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