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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美國報稅季,報稅應注意事項 (二)

提醒納稅人報稅的幾個注意事項:


  1. 保存稅務記錄的重要性。一般來說,國稅局建議保存退稅表及其支持材料至少三年。若是納稅人需要遞交修改的稅表或者出現問題時,有些材料應該保存到七年。另外,在財產處置後,要保留與地產有關的資料至少七年。健康資料說明應該與納稅記錄在一起保存。納稅人不需要把這些資料寄給國稅局,當作有健康保險的證據。納稅人應該保存的記錄包括雇主提供的健康保險資料、保費支付、收到的提前支付的保費抵稅、保險的類型。在報稅後,這些資料應該保存三年。

  2. 在2016年12月31日前應該做些什麼。在12月31日以前的慈善捐贈才能抵稅。如果用信用卡捐贈,即使受贈者在去年底沒有收到,捐贈也能抵稅。同樣,如果在去年底寄出慈善捐贈支票,也算有效。如果納稅人超過70歲半,一般被要求在12月31日前收到個人退休帳戶和工作場所退休計畫寄出養老金。大多數退休帳戶的供款應該在年底前完成,但是納稅人向IRA帳戶供款可以推遲至4月18日。在2016年,401(k)的最高限額是1.8萬元。對傳統的IRA和羅斯IRA,最高限額是6500元。如果年齡在50歲或以上,最高可放1.55萬元。

浩富解讀:

也許有的讀者會疑惑,現在談論12月30日前該做些什麼是不是太晚了?但即便報稅的細節年年都有變化,大規則大方向卻不會改變,熟知這些規則對下個年度以及未來報稅資料的準備會有幫助。就台灣的美籍人士,資料保存最好的方式,就是將台灣各年度的所得申報書保留作為憑證。若有不清楚或是有爭議的,也建議找尋專業人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