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26a5eb94f82aa5488b664749b80a17

【台灣稅務】申報遺產稅 小心漏報這八種財產被罰

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常常掛一漏萬,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整理出申報遺產稅時,常見的八大疏失,提醒民眾注意,以免罰鍰。

一、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

二、被繼承人銀行保管箱內物品價值;

三、被繼承人重病期間領取的現金;

四、被繼承人生前所投資公司的股東往來債權;

五、被繼承人死亡日止的應收利息、股利及農漁津貼等債權;

六、以被繼承人本人為要保人、他人為被保險人的保單價值;

七、被繼承人生前買入但死亡時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不動產;

八、被繼承人所遺的汽機車。

未依限申報的財產屬不動產、車輛、有價證券處應納稅額0.5倍罰鍰;屬前述財產以外處一倍罰鍰。短、漏報財產屬不動產、車輛、有價證券,處所漏稅額0.4倍罰鍰;屬前述財產以外處0.8倍罰鍰。


浩富解讀: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與保險法第112條相關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法規中所示不列入遺產的保險金額,是在被繼承人同為被保險人的前題下;當被繼承人本人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又非同一人時,則這一份保險合約將依其保單價值列為要保人,即被繼承人的遺產依法徵稅。

一般誤以為夫妻間贈與免稅,在過世前急著把財產贈與配偶,卻不清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給配偶的財產,還是要併入遺產總額依法徵稅。因此在重病期間不應贈與財產給配偶,不但不可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還要被課遺產稅。

此外,切莫心存僥倖或一時輕忽,從而未即時將被繼承人所遺的汽機車、保管箱內物品價值、應收利息等申報遺產,建議國人在進行稅務規劃或遺產申報時,宜事先諮詢專業會計師,避免對相關法規產生誤解,甚至造成罰鍰,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可洽專業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