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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所得稅法》三讀 明年起上班族月薪不到3萬免繳稅

立法院臨時會今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標準扣除額調高為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調高到20萬、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到20萬元之外,幼兒學前扣除額12萬元。預計2019年申報2018年所得稅時將可以適用。

修法也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讓投資人選擇將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按8.5%計算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或者分開計算納稅額,按單一稅率28%計算,並合併報繳。

三讀條文規定,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回40%,營所稅部分則由現行17%調整為20%,但本於照顧中小企業的精神,避免調整衝擊太大,所得額50萬以下中小企業營所稅將分階段調整,每年調高1%,分3年從現行17%調至20%。營利事業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課稅部分,原本課徵10%營所稅,將稅率調降至5%。


浩富解讀:

本次稅改為了要拉近內資與外資的稅負差距,並鼓勵增加投資根留台灣,同時使全民有減稅的實質效應,以符合公平原則。除修法廢除兩稅合一,調整股利所得課稅方式改採合併計稅定額定率扣抵或單一稅率分離課稅二擇方式計算。並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至20%,降低未分配盈餘稅率5%及取消富人稅等。本公司配有專業團對可提供協助,歡迎諮詢本公司專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