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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房地產傳承,家族信託是最佳選擇

2017年中國西南財經大學發佈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在中國家庭的資產中,房地產占比已經高達68%,而北京和上海則高達85%。顯然,房地產早已成為中國家庭最主要的資產。

富一代積累的資產,在自己年老之時,勢必要傳給子女後代。與金融資產相比,房地產雖然具有較強的保值增值性,但流動性不強,轉讓成本較高,所有權轉移手續較為複雜,加之持有和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在傳承安排中具有較大的特殊性。根據我們的實踐總結,房地產傳承從時點、方式、效果和目前法律制度等方面綜合來看,通常分為生前贈與、法定或遺囑繼承、家族信託三種方式,優勢上各有不同。

一、生前贈與傳承模式:可滿足短期需求難以長期傳承

房地產生前贈與傳承方式存在較大弊端,根本原因就是父母過早地失去了對房地產的控制權,並導致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比如:子女不孝、子女負債、子女婚變、子女去世、子女揮霍、多代失傳等。所以,通過生前贈與傳承方式無法滿足家族多代傳承及長遠發展的目標。對於擁有房地產數量較多的父母,可以選擇把部分房地產直接贈與子女,滿足他們的生活需要,更多的房地產資產則需要選擇更加合適的傳承方式。

二、繼承傳承模式:缺乏事前規劃,風險難控

用繼承方式傳承房地產資產,父母比較有利,不用擔心失去房地產的生前控制權,還能夠通過對遺囑工具的運用,對子女進行正向激勵。但其弊端主要表現在程式複雜、難保隱私、家人爭產、遺產稅負等等。同时需要面對子女負債、子女婚變、子女去世、子女揮霍、多代傳承難繼等各種風險。因此,也是風險最大最容易失控的一種方式。

三、家族信託傳承模式:風險最小、控制最強、方式最佳

通過家族信託方式傳承房地產,除了需要承擔一次性的設立費、過戶稅費和每年一定金額的管理費成本外,可以稱得上完美,它幾乎能夠解決生前贈與傳承及身後繼承傳承房地產產生的所有問題。比如:財產保密、隔離債負、婚變保護、無關繼承、無視遺產稅、控制子女揮霍、實現多代傳承、家族精神傳承。

另外,從成本考慮,並不是所有房地產資產都適合放入家族信託。對於短期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建議暫時不用放入,而是等到投資結束變現為現金時,再放入家族信託中,這將節約大量的稅費成本。現金放入家族信託後,如果需要,可以購入新的房地產,但不會增加稅負。但對於家族的主要居住房屋,或者是希望長期持有的家族不動產,則可以直接放入家族信託,雖然會產生一定的稅費,但對於預期風險隔離、多代傳承需要、親人心靈歸屬及家族成員凝聚而言,是完全值得的。


浩富解讀:

房地產,是我們最重要的家族資產,它不僅僅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和保值功能,還因為其具有有形性,往往被賦予了深厚的感情內涵,甚至已經積澱成家族精神的象徵和家族成員親情的寄託。作為家族資產的締造者,將這種帶有家族精神的資產傳承下去,既是使命,也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