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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擴大書審申報 三點注意

引文:

台北國稅局表示,針對全年營業額在3,000萬以內的中小企業,在營所稅申報時採行「擴大書面審核」的申報案件,國稅局會緊盯三類違章情形,包括關係企業間開立不實憑證、刻意分帳申報壓低營業額,以及行業代號申報錯誤,進而影響適用純益率等情況。


浩富解析:

為簡化稽徵作業及推行便民服務減省中小企業處理帳務的繁雜程序,財政部透過「擴大書審」制度,讓年營收低於3千萬元、符合規定的營利事業,可依國稅局公告之行業別純益率來計算年度純益及營所稅申報。但往往有營利事業利用擴大書審制度來規避或逃漏稅捐,每年的營所稅報稅時節,財政部都會發佈此類新聞稿,提醒企業擴大書審制度不是不會被查帳,且如經國稅局查核發現有逃漏稅捐情形仍有相關罰則。

其中有年營業額超過3千萬元的業者,刻意成立多家企業分散收入,以讓每一個事業體都能適用擴大書審制度,郤反而因此增加多家公司的管理風險,如公司記帳及稅務申報費用增加但品質郤無法提供經營實質上的參考、取得營業進項憑證未能與收入主體公司一致的困擾或混亂,甚至有為達節稅目的調節各公司間損益而在沒有實質交易的情況下,開立發票等憑證給關係企業之情形,若經國稅局查核發現,反遭認定有短漏報情事而被依相關稅法論處補稅及罰則。

雖採擴大書審制度申報營所稅能暫時簡化帳務處理及記帳費用,但郤無法提供企業主管理所需之會計資訊,當企業營收及規模成長時,建議企業經營者可朝提升會計處理品質規劃,雖看似增加公司會計帳務處理成本,但其實可讓企業適時檢視公司各項收支情形及經營狀況,有助於做好節稅規劃及管理;故有時採查帳申報或會計師稅務簽證申報比採擴大書審更有助於企業節稅。

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隨時掌握各項政策與稅務的更動,為客戶謀求最大的優勢與經營效率,詳洽本公司專業會計師。


原新聞連結:【經濟日報 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