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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之間有什麼區別?

引文:

2019年1月,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通知,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同時,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

由於新政策和不少宣傳材料中有時會講「小微企業」,有時會講「小型微利企業」,很多納稅人表示有點懵,到底這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呢?


浩富解析:

一、關於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的叫法,並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目前所說的「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如果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中國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於2011年6月發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二、關於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的出處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指的是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特定企業,其特點不只體現在「小型」上,還要求「微利」,主要用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


三、友情提示

經過幾次政策變化,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不斷提高,範圍不斷擴大。有資料顯示,今年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提高以後,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占所有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比重約為95%,也就是說,95%的企業都是企業所得稅上的「小型微利企業」。

因此,提醒大家,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時,一定要謹記稅法上的「小型微利」四個字,並按照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去判斷是否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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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中國政府網 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