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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德國法令草案預示對歐盟「稅務黑名單管轄區」的制裁

出於稅收目的,德國聯邦財政部發布了對歐盟租稅黑名單的管轄區居民及其商業往來與持股,有權進行制裁的法令草案。

反避稅和不公平稅收競爭法的法令草案將適用於德國稅務居民或非稅務居民的自然人、公司、協會、信託和特定合夥企業。制裁措施將不適用於整個歐盟清單,而只會適用於德國聯邦財政部經德國聯邦委員會批准立法令上的管轄區。這些管轄區在稅務上並沒有提供足夠的透明度;從事不公平的稅收競爭(零或較低的公司稅率);或尚未承諾執行OECD / G20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架構的最低標準。

擬議措施涵蓋境內和境外付款,並且納稅人有義務在文件和資訊揭露上面配合。居住在指定的租稅黑名單管轄區的個人或公司的商業交易費用,將不能從德國稅收中扣除,除非與該費用相對應的收入是屬於非德國稅務居民。受控外國公司規則將擴展到涵蓋居住在租稅黑名單管轄區的法人居民的主動收入和被動收入,而不論其稅務門檻是否較低。

此外,在與目標國家交易時,預扣稅減免將受到限制,如果外國公司超過10%以上的股份直接或間接由目標管轄區的居民持有,則不會有預扣稅的退還或免除。在該管轄區居住的個人或公司如果從融資活動、保險或再保險、或商品和服務貿易中獲得收入,將對德國非居民徵稅,並徵收15.8%的預扣所得稅,如果分配或轉讓的公司位於租稅黑名單管轄區,則股息和資本收益將不符合國內參與豁免的條件。

丹麥和盧森堡政府最近也提出了類似的法案,雖然尚未實施,但實際上盧森堡已經完成立法。該已立法之德國法案設想其規定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但只適用於2021年1月已被列入歐盟黑名單中的管轄區,對於在該日期之後被列入黑名單的管轄區,措施要到2023年1月才會生效。

這些日期意義重大,因為歐盟部長理事會本週宣布對黑名單的修訂,目前該名單包括美屬薩摩亞、安圭拉、多米尼加、斐濟、關島、帛琉、巴拿馬、薩摩亞、塞席爾、千里達及托巴哥、美屬維爾京群島和萬那杜。而僅在今天(2月25日)才加入多米尼加,因此2023年之前沒有被制裁的風險。


原新聞出處:【STEP 20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