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f020c74b97ce61258e3a11ede69c93

【台灣稅務】老爸哭哭 1200萬新房送兒子,賠錢賣還繳逾250萬重稅

引文:

花先生(化名)用1,200萬元買進一棟房子,還幫繳了贈與稅送給兒子。沒想到,過戶沒幾個月,兒子賠錢賣了。成本按受贈時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而且適用45%的最高稅率,賠錢賣卻要繳房地合一稅。兒子沒去報稅,還被罰⋯⋯唉,買房、贈與、賣房這麼折騰下來,拿回現金不到900萬。

老爸贈與稅繳了58萬元,兒子受贈過戶繳了4.8萬的契稅和87.2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兒子以1,100萬元賣的房子,賠100萬元;房地合一稅課了76.5萬元;未申報房地合一稅罰款30.6萬元。合計損失357.1萬元,其中貢獻國庫257.1萬元。

這還不算兩次交易給仲介的錢,老爸買進過戶的契稅等。碰到這個案例,北區國稅局官員直搖頭:「老爸要哭。以為給房子就不能亂花。唉,千金難買早知道。」

老爸送房 兒以為賠錢賣免稅

兒子很年輕,國稅局請他來說明時,他說,他以為是用老爸買進的1,200萬元為成本,以為賠錢了不必繳稅,所以也沒有去報稅。「他倒沒有跟國稅局怎麼爭執,很快就把本稅繳了。」

國稅局看到實際的買賣價格也有點不解,老爸108年買進,兒子110年賣出,以這兩年房價上漲趨勢,應該不會賠本賣才對。官員表示,原本以為兒子報的賣出價格報低了,查核之後,確認真的是賠錢賣。

官員指出,老爸應該是不想給兒子現金,怕錢過手後很快給花了,才想到給房子。沒想到,兒子還是把不動產變動產。而且是沒有計算代價的換成動產。官員建議老爸,贈與房子給兒子的同時,最好也告訴他賣贈與房的稅負,至少能讓他想賣房時多遲疑一下。

案子是在審核房地合一稅時看到全貌,為描述方便,官員說明時,省略金額的尾數。花先生在108年10月6日以1,200萬元購買一戶房地,於110年5月5日將該房地贈與兒子。從檔案上,看得到花先生繳了贈與稅,而花先生的兒子繳了4.8萬元的契稅及87.2萬元的土地增值稅。房地贈與案是由受贈人繳契稅和土增稅。

花先生繳了多少贈與稅,無法從檔案中得知。兒子很快把76.5萬元的房地合一稅繳了,官員說,因為是第一次房地合一稅被裁罰,裁罰減半,本來要罰所漏稅額一倍的,減為0.5倍,又因為很快繳清本稅,態度良好,裁罰再打八折,減為0.4倍,罰款30.6萬元。


浩富解析:

不動產涉及稅賦非常複雜,只要一個不小心都很容易踩紅線,建議在不動產想移轉前可以找專業的會計師或律師進行諮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稅賦浪費。

文中亦有提到原本老爸以為給房子就不能亂花,沒想到兒子便宜賣又繳了不必要的稅賦及罰款,這也是很常見沒有完善規劃贈與及傳承的問題,像要避免這類的問題,也可以搭配信託規劃來避免或是其他規劃。

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隨時掌握各項政策與稅務的更動,為客戶謀求最大的優勢與經營效率,詳洽本公司專業會計師。


原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2022/02/14|徐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