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b3cc86ec893eafabeadbb36f79cc9a2

【台灣稅務】獲贈農地五年未耕作 將追稅

引文:

贈與農地給子女免徵贈與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若受贈人在列管五年期間內變更為其他用途,例如停車場、回填土石等,又未依農委會通知恢復作農業使用者,國稅局可依法追繳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及地上農作物,贈與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可免徵贈與稅,不過國稅局針對這類核定免稅農地,會從受贈人受贈日起列管五年

若在列管五年期間,受贈人未將土地繼續農用,且未在限期內恢復農用等情況,應追繳應納贈與稅。除非因為受贈人死亡,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就不在此限。

國稅局呼籲,針對列管案件,農業機關會不定期派員勘查,國稅局也會定期清查,納稅人別心存僥倖。


浩富解析:

不論是贈與或繼承農地免徵遺贈稅,是許多人在做財富傳承善用的方式之一,不過要特別注意,農地的免稅是有條件的,必需要五年農地農用才能享有免稅,如果是在五年內出售或變更用途,都是有可能會被追稅的,切勿有僥倖心態,以免受罰。

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隨時掌握各項政策與稅務的更動,為客戶謀求最大的優勢與經營效率,詳洽本公司專業會計師。


原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2022/5/13|翁至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