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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節稅策劃一定要從合約開始(案例一)

引文:

浩富案例一:

A公司聘請XX高校王教授進行財稅培訓,簽訂了培訓合同,培訓費用共計50000元,合同約定:王教授的機票5000元由我公司承擔報銷。

請問:這5000元的機票能否抵扣增值稅?

答覆:這5000元的機票A公司不得抵扣增值稅,因為企業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範圍。


浩富解析:

針對上述案例,建議公司可以改變簽訂合同的敘述方式:

A公司聘請XX高校王教授進行財稅培訓,簽訂了培訓合同,培訓費用共計55000元,合同約定:王教授的機票等所有車旅費用由XX高校承擔。

結果:取得XX高校培訓費55000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抵扣增值稅。

如果您有疫情期間大陸公司財稅節稅問題,或者跨境租稅規劃、集團控股架構、大陸子公司運營等事宜,請洽浩富集團中國部門會計師。


原新聞出處:【浩富中國部門 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