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6d6235644ebcba8c82fac6ffa1ab12

【台灣稅務】善用閉鎖型家族控股公司,提升家族企業傳承與治理

台灣上市櫃家族企業,家族成員持股大抵可分為下列三種模式:(1)財團法人對事業主體持股,即家族成員以長輩名義設立的一個或數個財團法人,以該財團法人作為對事業主體主要的控股工具;(2)事業主體股權交付信託,具有節稅效果,亦能收到集中股權的效果;(3)事業主體分散式持股,即個別家族成員以自然人或投資公司,直接持有事業主體的股份。但從提升家族治理的角度來看,上述三種模式均有其缺點。

事業主體股權信託,可確保股權集中,但過於僵化且難有對事業主體的直接控制決策權;財團法人對事業主體控股,依照我國現行法令,財團法人內部的治理與決策機制較不透明。該控股財團法人可能落入少數董事會成員掌握中,且沒有「股份」或「持份」的概念,既無法轉讓,也無法充分反映各個家族成員的利益。

在事業主體分散式持股模式下,家族成員若對於公司經營權方向有不同意見,可能選擇直接出售持股,或聯合「市場派」以收購股權的方式爭奪經營權。

前者將導致家族影響力的衰退;後者將直接對事業主體主體的日常營運造成負面影響,而且若事業主體是上市櫃公司,則在收購股權的過程中,還必須注意避免觸及內線交易的禁區。

部份台灣管理學者曾呼籲設立「家族控股公司」作為控股與家族永續傳承的主體,將家族持股與事業主體切割;家族成員持股家族控股公司,家族控股公司再與其他外部股東持股事業主體。從積極面而言,家族控股公司可以作為家族成員培訓與交流的平台,並給予家族成員參與治理權。

從消極面而言,將家族爭鬥局限於控股公司內部,亦可有效減少對事業主體的衝擊。「家族控股公司」該如何規劃設計?去年公司法新修正的「閉鎖型公司」提供了新的選擇。許多人均理解閉鎖型公司的特徵有助於新創產業,但事實上閉鎖型公司股份可限制轉讓、得選擇無票面金額股、彈性設計特別股、得設定表決權限制等等特徵,也與家族控股公司的主要需求,包括親族共同持有、股權得轉讓但有其限制、股東間權利義務未必相等,相當契合。閉鎖型的家族控股公司,亦可設計有序的治理制度,將「家族憲法」的精神,實現於家族控股公司的內部規章中。

以閉鎖型公司為家族控股公司不僅有前述治理上的優勢,同時也得以避免親族間因為家族鬥爭而衍生無止境的法律糾紛。證券交易法下的公開發行公司,因經營階層直接對廣大投資人負責,各項法律責任都有加重的規定;如果家族成員直接持股上市櫃事業主體且擔任經營階層,一旦發生家族糾紛鬥爭,往往一發不可收拾。

在上市櫃的事業主體上層架設閉鎖型家族控股公司,縱若有糾紛,也多僅限於上層的閉鎖型公司層級,不致於衍生證交法下的各類嚴重法律責任,一時間的家族糾紛也不會難以收手。善用閉鎖型家族控股公司,無論就治理觀點或糾紛解決觀點,都不失為可考慮的好選擇。完善的法律規劃,才是家族公司治理的長久之計。


浩富解讀:

雖然遺贈稅的規劃很重要,但從另一層面來看,當家族企業的經營者進行傳承規劃時,股權規劃更加重要,其將係影響公司未來走向的關鍵因素。家族之間通常因為經營權、利益分配等問題而產生股權爭奪,最後衍生家族糾紛事件。

由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讓公司的籌資工具更具多元及股權規劃更具彈性,若再結合家族信託後,家族成員依家族信託之目的,進行公司治理與信託財產之分配,已達到優良的傳承﹔對於上市櫃公司而言,由於需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若適當的規劃將不致於衍生嚴重的法律責任。有關股權規劃與工商登記需要諮詢者,可洽專業會計師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