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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金融帳戶資訊交換 星國優先

台灣CRS即將上路,根據財政部規劃,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的時程,初步將分為三批,第一批是與我國已簽署租稅協定,且已承諾按CRS自動交換的23個國家,而財政部更力拚新加坡能夠成為和我國第一個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的國家。

第二批次是與我國已簽署租稅協定,但尚未承諾按CRS自動交換的國家。

第三批次則是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主要原因是法源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第6項已將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排除在適用範圍外,未來需透過修改兩岸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雙方才能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


浩富解讀:

根據財政部預告的CRS草案,台灣辨識非居住者的方式將透過書面紀錄居住地辨識,或是電子紀錄搜尋以下六項指標: 此六項指標包括:「具外國居住者身分」、「具外國現有居住地址或通訊地址」、「具外國電話號碼,且無我國電話號碼」、「存款帳戶以外的金融帳戶有約定轉帳指示,將資金轉至外國的帳戶」、「被授權人獲授權簽名人具外國地址」、「僅具外國轉信地址或代收郵件地址」。

稅務資訊透明已是全球趨勢,日本、大陸及新加坡等國家均是簽署國際間多邊協定,而香港則是採取與其它國家簽署雙邊CAA的方式。第一波商訂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家涵括與國人往來密切的新加坡、日本、越南、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國家,高資產人士應注意海外資產曝光及稅務合規風險,絕不可掉以輕心應及早因應。本公司備有專業會計師及律師可提供全方位財、會、稅、法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