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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反避稅 移轉訂價新規上路

財政部2017年11月13日公告「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修正案,導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移轉訂價三層報告架構,今年度上路;反避稅,台灣與國際接軌,跨國企業集團財務、稅務全都露,未來想要跨境避稅更是難上加難。

跨國企業集團提交國稅局的資訊將大幅增加,不但財務及稅務狀況愈來愈透明,面臨稅務查核的風險也愈來愈高,未來透過稅務資訊交換,想要跨國避稅更是難上加難。

跨國企業集團為了降低稅負,往往進行租稅規劃,將利潤移轉到低稅率或免稅國家等避稅天堂,甚至創造「不屬於任何國家的公司利潤」,嚴重侵蝕各國政府稅基,造成租稅不公。

OECD在2013年2月發布了「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報告(BEPS)」,7月隨後發布了BEPS的15項行動計畫,希望透過一致性、實質性及透明度三大需求,建立新的國際租稅規範,避免雙重不課稅。

移轉訂價三層報告就是導入BEPS行動計畫13,重新檢視移轉訂價報告要求,以強化資訊透明度,包含規範跨國企業依通用範本,提供所有相關政府有關其全球所得配置、經濟活動、各國納稅情形等資訊。

三層報告除了實施多年的移轉訂價報告,新增加了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為了降低企業遵循成本,訂有「避風港」門檻,跨國企業集團前一年度合併收入總額達7.5億歐元(約新台幣270億元)要送交國別報告,這是比照OECD標準;集團主檔報告的門檻則較低,財政部將在月底公告。包括:鴻海、台積電、台塑、台達電等都須送交國別報告。

台商主要的跨國營運國家包括中國大陸、部分東南亞國家,及歐洲主要國家如荷蘭、英國,大多在年底前,須備妥或提交集團主檔報告或國別報告給各國稅務機關。


浩富解讀:

移轉訂價是台灣現行反避稅的重要制度。移轉訂價用以分析關係企業間各項有形、無形等資產移轉之訂價策略,包括產品、智慧財產權、服務、融資,等各式資源轉移。本次修正,在原本的移轉訂價報告基礎上,增加了集團主檔及國別報告。一定規模的企業集團將被要求揭露集團全球價值鏈配置、所得與納稅資訊。集團主檔是從集團整體的角度分析集團組織架構、經營狀況、價值鏈佈建、無形資產資訊、融資安排,以及集團財務與稅務情況。

不當的交易模式,除造成跨國關係企業稅負成本增加外,亦可能使跨國關係企業暴露於稅務風險中。因此,如何善用全球專業分工,一方面又可選用適當的移轉訂價策略,並製作符合各國稅局要求之移轉訂價報告,乃目前台商作迫切需要面對的租稅課題。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可洽專業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