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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大數據查稅-個人微信 / 支付寶收款被查!補稅近130萬

引文:

以下是一起利用二維碼收款隱匿收入的偷逃稅款案,案件經過大致是這樣的:

2019年初,稅務局通過大數據分析發現了異常,現在的大數據分析很厲害,內置很多指標,你平時申報的財務資料、納稅申報資料系統自動比對判斷,一旦有異常就會進行風險提示,一旦提示就要核查。

大數據分析結果就發現,R食品店與同地區、同行業店鋪申報納稅收入差距過大。同時,這個申報資料和R食品店實際情況也嚴重不符。

為什麼不符呢?食品店這個生意大家都看得見,這個R店位置不錯,在市中心,客流量也好,據案例描述是生意紅火,大概就是吃東西都要排隊那種,有點像網紅店的感覺。

異常出現,稅務局進行現場調查時更多的問題又冒出來了,公賬調出來要看,流水確實也不多,而且和申報基本吻合。其次,未建賬,具體收入成本如何都是由負責人張某一個人掌握,而且張某無法聯繫。這就更異常了,最後稅局決定立案檢查。

檢查過程中,稅局人員就發現店內大量的客人都是通過支付寶、微信掃描二維碼付款,這個二維碼是張某私人二維碼。檢查人員在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協調和公安機關的支持配合下,分別前往騰訊及阿里巴巴的天津分公司調取張某的微信及支付寶帳戶資金流水清單。

經查,張某的微信和支付寶資金流水借貸類型為「入」的交易金額累計2800餘萬元,在流水明細的證據下,張某不得不承認大量的收款通過個人微信、支付寶提取到自己私人帳戶上,並未申報納稅。

最終,稽查局認定R食品店少申報繳納了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等稅費,依法要求其補繳之前所偷逃稅款、滯納金合計129.19萬元,並依法給予相應罰款。

此案例對廣大納稅人,特別是主要面對不要發票的個人消費者的納稅人,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警示案例...


浩富解讀:

雖然上述案件雖然是通過與同地區、同行對比發現異常,進而查到個人微信、支付寶收款。但早在央行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髮〔2018〕125號)檔中提到,非銀行支付機構也需要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也就是說通過微信、支付寶等協力廠商支付機構進行大額交易也會被稽查到!

納稅人都要明白幾個基本常識,不開發票不代表不交稅,私人帳戶收款不代表可以不記帳。不管你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都要認識這些稅務知識。

  1. 你是按照納稅義務時間來申報增值稅,開票並不是唯一標準,如果達到納稅義務時間,就算沒有開票也要申報,這就是我們說的未開票收入申報。

  2. 進行未開票收入申報後,納稅人需要做好未開票申報的明細台賬,這個是非常必要的,後期補開了多少發票直接從台賬中減除,這樣未開票的收入申報就非常清晰,不至於自己把自己搞混,在應對稅務檢查時候也能說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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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稅壇 /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 20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