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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家族財富管理的首選工具美國信託——您知道美國信託嗎? (一)

中國有句古話——「富不過三代」。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家中只有少數的子女繼承了父母勤奮上進、積極拼搏的優良品質。選擇合適的接班人已經成爲目前很多企業家們迫在眉睫的問題。相比之下在美國,卻能有諸多屹立百年不倒的大家族,例如范德比爾特家族(Vanderbilt)、甘迺迪家族(Kennedy)、洛克菲勒家族(Rockefeller)。這些大家族代代皆有傳奇人物,並且家族資產傳承多代,卻從未引發過爭產的問題。這幾個美國大家族之所以能夠長盛不衰,其秘訣就源於信託對資產的傳承和保護作用。信託在美國已經擁有幾百年的歷史了。


一、為什麽要做信託?

通常來說,美國的高淨值人士建立信託有三種目的:

(一) 是財富傳承,將資產轉移給指定的受益人;

(二) 是資產保護和債務隔離,設立信託可以保護部分資產不被債權人追溯,同時,在很多離婚案例中,信託還被用於保護資產不因離婚而遭到分割;

(三) 是稅務規劃,通過設立信託,可以減少資產增值或傳承資產時可能產生的稅務。


二、什麽是信託?

英文Trust本身的意思是信任,在法律範疇裡翻譯成信託,真得很到位。它是一個法人,有別於自然人,不會死亡,有自己的稅號(Tax ID)。一個完整的遺產規劃肯定有各種信託來鋪路,因爲信託不僅能幫我們省稅,避免遺產稅,還在一定基礎上具有法律保障、避免法院認證和子女離婚財產保障的功能。

信託是一種法律契約,信託設立人(Grantor)設立信託,把財產放到信託中。名義上,已經放到信託中的財產屬於信託所有。信託有三方:設立人(Grantor)、委託人或執行人(Trustee)和受益人(Beneficiary)。信託可以簡單地理解爲:設立人爲了第三方(受益人)的利益而把財產放到信託中,由委託人根據設立人的意願來管理和分配財產。


三、典型案例分享

1999年,默多克與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離婚時,這位新聞大亨花了17億美金來結束這段長達31年的婚姻,堪稱史上最貴分手費。不僅如此,外界對於默多克資產分割的擔憂,也使得默多克旗下的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和21世紀福克斯(21st Century Fox)的運營受到了影響。吃一塹,長一智,這位新聞大亨隨後立即將自己的大部分資產放入信託,實現了資產的隔離和保護。同時,在信託合約裡明確規定了兩類股權(A類和B類)——A類股權沒有投票權,而B類股權擁有投票權。默多克家族信託持有新聞集團約38.4%的B類股權,但只有默多克和前兩任妻子的四個子女享有這些B類股權。通過這樣的設計,新聞集團的控制權掌握在默多克和兩任前妻的四個子女手中。在信託計劃構築的嚴密隔離下,14年後,他與鄧文迪的婚姻結束時,鄧文迪僅得到了位於紐約曼哈頓的一套豪宅,以及北京的一套四合院,他們的女兒也只能從信託中享有信託收益而非公司股權,而默多克依然坐擁約139億美金的家產。

通過對默多克兩次婚姻的財產判決進行對比,我們可以看到信託對於財產的保護作用主要是體現在這些方面:

(1) 信託委託人可以通過信託把家庭財產和公司財產有效地分隔開,不會相互影響。這一點對於企業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進行家庭財產和公司財產的分隔,企業家的家庭一旦發生任何財產上的糾紛,都會輕易影響其公司的運轉。

(2) 在傳承方面,委託人可以將包括股權在內的資產通過信託傳承給指定的繼承人。默多克雖然有多個子女,但是擁有投票權的股權繼承人只有他與前兩任妻子的四個子女。他與鄧文迪的女兒沒有公司的投票權但享有信託的收益權,因此她們的生活得到了保障,同時也避免了鄧文迪借女兒的名義插手公司的運營。


未完(待續)--請看下一篇 《家族財富管理的首選工具美國信託——如何選擇美國信託? (二)


浩富解讀:

美國信託種類繁多,委託人可根據需求設立不同的信託,比如股權信託、人壽保險信託、房產信託等。隨著人們在財富管理和傳承方面的意識越來越強,信託會成爲各類高淨值人士在資產傳承規劃方面的首選工具。由於設立信託需要涉及法律和稅務等多方面的知識,建議高淨值人士在設立信託之前,尋求有資質的律師、會計師進行諮詢和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