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f71b5945d5a1b8223b0a5a6f7beb6

【財富傳承】家族財富管理的首選工具美國信託——您知道美國信託嗎? (二)

上一篇我們有了解到什麽是信託以及信託的作用。今天我們來一起更進一步地了解信託的分類及以我們有哪些信託可以選擇。美國的信託專家有一句名言「信託的應用範圍可以與人類的相像力相媲美」。

信託根據執行人掌控能力分爲:可撤消信託(Revocable Trust)和不可撤消信託(Irrevocable Trust);信託根據其生效時間又可分爲生前信託(Inter-vivos Trust or Living Trust)和生後信託(Testamentary Trust)。


一、可撤消信託(Revocable Trust)

(一)生前信託(Living Trust)

常見的生前信託(Living Trust)就是一種可撤消信託,在可撤消信託中,雖然表面上看設立人把財產放到信託中了,但設立人保留完全的支配權和控制權,生前信託的好處主要是:已放入生前信託的財產在設立人過世後不需要經過法庭認證(Probate)而可以直接傳給你指定的收益人。這是遺囑所沒有的好處。遺囑和沒有遺囑的財產在當事人過世後都要經過一個耗時又費錢的法庭認證(Probate)程式,而且所有的財產明細和家庭情況都公佈於世,隱私全無。

(二)生後信託(Testamentary Trust)

當信託設立人過世後,生前信託中的財產就開始步入生後信託的過程,根據其性質不同又分爲三類,分別爲A、B、C Trust,適用於遺產規劃。

A. Survivor’ Trust

先過世那方把所有名下的財產交給在世的配偶使用和分配,以後怎麽分後裔也是後過世的配偶決定。

B. By-passTrust(Credit Shelter Trust)

先過世的那方指定財產受益人,此信託若是不多於當年的遺產豁免,2018年是1098萬美元,放進去,不管以後漲到多少錢,都是沒有遺產稅的。在世的配偶可以領取信託中的收益,但不能領錢本金,並無權修改已指定的受益人。這對保護子女的財產利益非常有幫助,如果您擔心您先過世,您孩子的財產會被「後媽」、「後爸」不合理瓜分,這是一個良策!

C. Marital Deduction Trust(Qualified Terminal Interest Trust 簡稱Q-TIP)

先過世的那方指定財產受益人,在世的配偶可以領取信託中的收益,但如果他/她生活窮困潦倒,還是可以支取本金,以保證其生活質量,但無權修改受益人及分配情況。


二、不可撤消信託(Irrevocable Trust)

顧名思義,就是一旦信託設立人設立此信託,他們已經把擁有權(Owership)放棄了,沒有受益人的同意,設立人不得修改和取消此信託。您贈與到其中的財產是一種終極贈與,您完全放棄了所有權,不可以再拿出來,故此,這種信託中的財產享有稅務上的好處。

A. ILIT(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 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

在遺產規劃中,最普遍的一款是不可撤消人壽保險信託。投保人(Theinsured)向這種信託每年贈送(Gift)一筆錢,由信託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支付保費,信託擁有這份保險。由於被保人不直接支付保費,也不擁有保險,所以死亡賠償(Death Benefit)不記入遺產,故沒有遺產稅。

B. 朝代信託(Dynasty Trust)

此信託可以讓您的子子孫孫都能享用您留下的財富,但又不能過分濫用。朝代信託的依據是美國有關財產轉移的四條法律:第一,遺產超過一定程度要交遺產稅,稅率在40%左右;第二,每人可以贈與14000美元(2017年)的財物,若夫妻聯合贈與就是28000美元;第三,每人一生有1098萬美元(2018年);第四,如果隔代傳授,即不傳子而傳孫,則在遺產稅之外要再交一個隔代贈與稅,稅率和遺產稅一樣,大約是50%。放在朝代信託中的財產一般是可以升值的,如股票、共同基金和出租的房地產。朝代信託再用其中的資產購買人壽保險,使朝代信託中的財富可以不斷地大幅度增值。朝代信託中的資產可保留三到四代(120年或更長)。幾代下來可以累積極其巨量的財富。

C.QPRT(Qualified Peronsal Residence Trust 個人合格住宅信託)

可以把每年14000美元的免稅額度贈與在此信託中,把房產在無稅的情況下轉給下一代。此信託的弊端是該房產不能買賣。

D. 家族慈善基金會(Family Charitable Foundation)

如果您的財產超過遺產免稅額,除了想把一部分財產留給子女外,也想造福社會和心儀的慈善事業,您就可以建立自己的家族基金會。設立家族基金會有很多稅務上的好處:首先,每年的捐贈可以抵稅,如果是現金可以抵AGI(Adjusted Gross Income)的30%,未用完的可以carry-over5年;其二,去世後的贈與完全沒有遺產稅;其三,慈善基金會的投資所得不需要交增值稅;其四,捐贈人和子女可以成爲基金會的董事(Board Directors),若參與基金會的運作和管理可以領取「合理的」薪水和其他福利,如退休計劃、醫療保險等等。家族慈善基金會要做的事情是每年必須捐贈至少5%的資產給「Public Charity」(公共慈善組織),如學校、醫院、教會等。

需要說明的是,不論是朝代信託還是家族基金會都屬於irrevocable trust(不可撤銷信託),你贈與到其中的財產是一種終極贈與,你完全放棄了所有權,不可以再拿出來。也正因爲你完全放棄了所有權,這種信託中的財產才享有稅務上的好處。


三、典型案例分享

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茲及妻子梅琳達·蓋茲創建了蓋茲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和比爾及梅琳達蓋茲信託基金(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蓋茲基金會負責慈善專案的捐助,比爾及梅琳達蓋茲信託基金負責運營信託資產,實現增值保值。基金會和信託基金是兩個獨立的法律實體,信託基金定期向蓋茲基金會撥款以開展慈善專案。截止2016年第四季,信託基金的總規模達到了403億美元,蓋茲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已向社會捐贈超過410億美元。這是典型的「基金會+公益信託」的模式,在美國富豪圈中被普遍運用。


浩富解讀:

美國信託種類繁多,委託人可根據需求設立不同的信託,比如股權信託、人壽保險信託、房產信託等。隨著人們在財富管理和傳承方面的意識越來越強,信託會成爲各類高淨值人士在資產傳承規劃方面的首選工具。由於設立信託需要涉及法律和稅務等多方面的知識,建議高淨值人士在設立信託之前,尋求有資質的律師、會計師進行諮詢和輔助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