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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房地合一稅沒搞懂…他賣車位賺百萬 國庫收86萬

引文:

一位台北市民單賣車位,沒有申報房地合一稅,被台北國稅局查到,補稅加上罰款要了86萬元。這位市民賺的幾乎全給國庫。台北市國稅局官員指出,「車位也屬於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範圍。」

台北國稅局官員指出,該納稅人賣出的車位是含地的,亦有建物所有權,要辦理移轉登記,是屬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範圍。


浩富解析:

105年1月1日後取得之房地皆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其稅率最高到45%,提醒民眾在出售房地時,需特別注意稅負之計算,避免負擔高額之稅負及罰款。

如本案例中,持有不到一年就出售,適用其最高稅率,且未於規定之30日內申報,被罰一倍之罰款,造成出售所得僅96萬,但稅金+罰金及高達86.4萬,盈餘僅剩不到10萬,造成損失慘重。提醒民眾,若有資產轉移情形,建議在預計移轉前可先向專業會計師諮詢,進一步做完整之規劃。

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隨時掌握各項政策與稅務的更動,為客戶謀求最大的優勢與經營效率,詳洽本公司專業會計師。


原新聞連結:【經濟日報 2019/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