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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賣汐科地賺6億!96歲嬤漏報稅 成欠稅大戶

引文:

新北市一名96歲婦人,多年前把家族上百坪的土地賣給建商,進帳6億多元,她利用這筆錢,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本金利息都存進兒子一家人的帳戶,被國稅局認定要課贈與稅,加上未申報的罰金共5.6億,婦人不滿向國稅局申復減免一億,後續陸續繳納,目前還欠稅2.2億,由於她沒隱匿財產,加上年事已高,執行署認為沒有管收必要。

記者:「台鐵汐科站對面的商業大樓,佔地上百坪,地主在20多年前把地賣給知名建商,進帳6.1億,不過現在卻疑似因為欠稅,遭國稅局追討稅金還有罰金共5.6億。」

位在新北市汐止大同路二段的土地,總價十億元,扣掉土地增值稅後還有6億多元入帳,賣地的地主是她,高齡96歲的楊姓婦人,過去曾當過國小老師,50多歲時開始主持家族事務,為了這塊地每年要處理鉅額地價稅,直到1997年才將地賣掉。

把獲得的大筆現金,拿去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定期存單到期後,本金、利息都存到兒子媳婦和孫子的帳戶,國稅局認定她贈與6點1億,應該要課贈與稅2.8億,加上未申報要罰贈與稅的一倍,等於要繳交5.6億元給國庫,婦人自認冤枉,向國稅局申請複查成功減免一億元,後來打行政訴訟遭駁回,陸續再繳了2點多億,目前還欠稅2億2千5百萬。

執行署士林分署主任執行官林靜怡:「她一直跟我們堅稱,她不是故意要逃漏贈與稅,在查了楊老太太的財產後,她只剩下保單,我們保單也經過扣押,保單的解約金有4千2百多萬,她除了保單以外已經沒有其他財產了。」

一般遇到義務人欠稅隱匿財產,執行署就會進行管收,但清查發現楊姓婦人的資金流向,沒有刻意隱瞞,加上她高齡96歲年事已高,執行署也不敢進行管收,只希望婦人盡快洽談,怎麼繳納剩餘的金額,結束這長達20多年的欠稅問題。


浩富解析:

現在還是有很多父母都喜歡用孩子的名義,購買動產或不動產,或像上述案例婦人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存單,到期時將本金利息均存入小孩帳戶,看似很平常的交易,但這些交易均有可能涉及到贈與稅的問題,也會是國稅局日後查核的重點。倘若父母有此種想法,要將資產傳承給小孩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移轉資產,那就更應該尋求專業人士意見及早規劃,將資產安全地移轉,如上述的案例,就是在此方面未有充份的資訊,導致被國稅局查核及認定有贈與事實,最後連補本稅加罰責。本案例因為楊姓婦人年事已高,執行署不敢進行管收。倘若一般案件催收後又有拒絕繳納情形,且納稅義務人有欠稅隱匿財產,執行署就會進行管收,而原本只是單純的財產移轉,最後可能不僅導致血本無歸,還要面對一連串執行處的追稅行動,真的是勞心又傷財,所以若財產有需要移轉至他人名下時,還是要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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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TVBS新聞網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