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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政府握有台灣人在日、澳金融帳戶 財政部:不會大查稅

引文:

財政部公布從日本、澳大利亞交換回來的金融帳戶資訊,日方提供我國居住者在日本金融機構開戶的筆數有5.2萬多筆,總計帳戶餘額235億元。澳大利亞提供給我國的有18.9萬多筆,總計帳戶餘額941億元。財政部官員保證:絕對不會大查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開戶者除了自然人,還有企業。澳方提供的筆數多,其中75%是個人帳戶。「澳大利亞打工渡假盛行、台灣人移居澳大利亞者也不少,」因此台灣人在澳大利亞開戶筆數多。

這些資料是去年日本、澳大利亞首度提供給我方,相對的,我方也提供他們該國居住者在台的金融帳戶情況。官員說,去年我方與日本、澳大利亞首次執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

官員說,交換回來的資料不是交給國稅局,而且直接交給資料中心入檔。國稅局都沒有機會看。「絕對不會作為大查稅之用,國人可以放心。」目前全部只做風險篩選之用。財政部只知道總筆數和總帳戶餘額,沒見過任一個個案資料。


浩富解析:

不會大查稅不等於不查稅!稅捐稽徵機關依「共同申報準則」(CRS)取得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之資訊,原則上是供稅捐稽徵機關評估逃漏稅風險及選案參考,不會直接用於課稅,然如依該資訊認定具逃漏稅風險案件,稅捐稽徵機關於依法蒐集並查得事證,確認有逃漏稅捐情事者,仍得依法核課稅捐甚至科處罰鍰

「共同申報準則」(CRS)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實施,大幅提高國人海外財富的透明度,目前與我國實施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之國家有日本及澳洲,今年年底確定增加英國,預計未來隨著財政部的積極洽談,亦將會逐步增加其他國家或地區。

在海外有所得的個人,宜每年定期檢視海外所得之金額是否已達申報及繳納稅捐之標準,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並繳納稅捐,而如在前述資訊交換國家有應申報但漏未申報之所得,可儘速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於稅捐機關調查核定前補申報及補繳稅款者,可以免罰。另於申報海外所得額時應留意並非所有海外收入全額都要課稅,例如投資及財產交易所得等是就「境外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的所得淨額」課稅,如已依所得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扣抵基本稅額(但不能扣抵綜合所得稅額),惟扣抵數以加計該項所得而增加之基本稅額為限。

本公司備有專業團隊,隨時掌握各項政策與稅務的更動,為客戶謀求最大的優勢與經營效率,詳洽本公司專業會計師。


原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