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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歐盟理事會表示,實質所有權登記冊應對有正當利益的團體公開

歐盟會員國財政部長已同意歐盟執委會所提議之第六防制洗錢指令(6AMLD),以及對歐盟會員國直接施以針對防制洗錢控管之相關規定。

新法規定歐盟境內上限1萬歐元之現金支付,此外,歐盟理事會要求所有加密資產服務商對1千歐元以上的客戶交易做盡職調查,並要求針對其跨國通匯交易客戶做更嚴密的盡職調查。防制洗錢制度也將會涵蓋適用在第三方金融中介機構,以及貴金屬、寶石、文化商品之交易個人。

歐盟理事會聲明也參考,歐盟法院最近對國家實質所有權登記冊公開獲取的裁決,內容表示登記冊並非無限制地對外公開。

歐盟理事會對裁決回應,表示登記冊內的個資應對證明其具有正當利益的對象公開,其中應包括對洗錢防制和反洗錢相關之記者和公民社會組織。

「實質所有權的公開獲取,能使市民社會更詳細監督其中資訊,尤其是媒體和公民社會組織,並對保護金融系統完整度的信任有所貢獻」,歐盟理事會之聲明表示。「其對對抗以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為目的之企業,其他法人單位,和法律安排之濫用能有貢獻」。

歐盟列示存在防制洗錢缺陷的司法管轄程序也會被改善,如果歐洲議會接受歐盟理事會之立場,歐盟將會即刻採用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發出之「黑」名單及「灰」名單,無須審查。藉此避免產生,歐盟理事會和歐洲共議會之間過去曾經對此事有過的爭執。

實質所有權的概念也有待澄清,藉由區分所有權和控制權兩個概念,並分別分析兩者,以識別及驗證不同實體類型下的實質所有人的身分,包括非歐盟實體。

歐盟理事會對第六防制洗錢指令(6AMLD)及其相關規定之聲明,將成為即將與歐洲議會開始的三方會談的根基,並在重新制定資金轉移規定方面達成協議。


原新聞出處:【STEP 2022/12/08】